有關增值稅電子專票電子發票若干個常見關鍵實務問題的解答及電子發票開票接口實務
通過國稅總局浙江稅務局網站 2020-10-28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5號,可以了解到增值稅電子專票又擴圍了!
對于納稅人而言,收到電子專票需注意:
1.在總局發票查驗平臺下載OFD閱覽器,用閱覽器可打開電子專票。
2.根據有關規定,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印章。
3.電子專票在發票監制章上鼠標右鍵,點擊驗證,驗證結果“該簽章有效”等字樣,說明此專票有效且未被篡改。
4.該專票對應業務如屬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事項,在勾選平臺勾選確認申報抵扣,這一點與傳統紙票沒有區別。
5.以電子專票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根據財會〔2020〕6號以及各地試點文件規定,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打印件的電子文件。
6.由于電子發票的特性,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時,只能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常見問題答復口徑(業務知識篇)
1.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推行背景是什么?
答: 2015年以來,稅務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分步推行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因電子發票具有交付便捷、保管便利、節約成本、綠色環保等優點,受到越來越多納稅人的歡迎,社會各界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呼聲越來越高。為了積極響應納稅人訴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數字經濟發展,更好服務市場主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節約社會整體資源,經稅務總局同意,寧波市稅務局決定先行在寧波市海曙區和慈溪市選取部分新辦納稅人試點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2.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相比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哪些特點和優勢?
答: 一是發票樣式更加簡潔。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進一步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二是領用方式更加便捷。試點納稅人可以網上申領、自行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無需前往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發票,大幅減少納稅人往返辦稅服務廳的次數。三是遠程交付更加高效。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遠程交付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減少現場領取、郵寄等環節,發票交付的速度更快,并可避免出現發票丟失和損毀的風險。四是管理成本更加低廉。納稅人使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后,可以大幅節約因使用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產生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費用負擔,有效降低納稅人的發票管理成本。五是簽章手段更加先進。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并且使用了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納稅人可以驗證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更好適應了發票電子化改革的需要。
3. 寧波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長什么樣?
答: 寧波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票樣如下圖所示:
4. 寧波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票樣和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
答: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進一步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同時,取消了發票專用章,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并且使用了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
5.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法律效力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嗎?
答: 相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規定一樣嗎?
答: 一樣。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7.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里有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答: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票面上不再展示發票專用章。
8. 我是寧波市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一家企業,今天收到一張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自行打印后,電子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上沒有加蓋銷售方的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作為稅收憑證?
答: 可以。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致。納稅人以電子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稅收憑證的,無需要求銷售方在紙質打印件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但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專票。
9. 寧波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發票代碼、號碼分別有多少位?發票代碼的編碼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答: 寧波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為3302(寧波市代碼),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3。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10. 哪些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答: 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寧波市海曙區和慈溪市選取部分新辦納稅人試點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納稅人由寧波市稅務局在納稅人自愿參與試點的基礎上選擇確定。具體名單由寧波市稅務局在其官方網站(http://ningbo.chinatax.gov.cn)上另行公布。
11. 我公司是2019年成立并注冊在上海市的一家企業,因經營業務變動,遷移到了寧波市海曙區,并于今年9月10日辦理了相關手續。請問我公司是否屬于《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中的試點納稅人?
答: 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中所指的試點納稅人,是指試點開始后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
12. 除寧波市海曙區和慈溪市的試點納稅人外,其他納稅人何時可以申請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答: 在順利完成試點工作后,稅務機關將結合試點情況,遵循風險可控、納稅人自愿的原則,逐步擴大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推行范圍。
13. 我今年9月2日剛在寧波市慈溪市注冊了一家公司,目前是小規模納稅人,平時使用紙質發票,能否申請由稅務機關為我代開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答: 不可以。在試點期間,稅務機關暫不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14. 我公司是試點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前,需要先辦理哪些業務?
答: 試點納稅人在完成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免費領取稅務UKey、下載并安裝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稅務UKey版)后,即可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15. 我公司是試點納稅人,給客戶開具了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但客戶要求開具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可以換開嗎?
答: 可以。《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規定: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的,試點納稅人應當開具紙質專票。您應當將原先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進行紅沖,然后為受票方開具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有關增值稅電子專票電子發票若干個常見關鍵實務問題的解答及電子發票開票接口實務的部分內容。
最后,還是老調常談,無論使用哪種發票,企業應該關注自動批量開票金稅接口軟件。因為無論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如何演變,對于每個月發票量比較大的企業來說,自動批量開票依然是需要考慮的,這種情況下,建議企業尋求第三方公司的幫助,將稅務開票系統與企業業務系統對接,通過專票電子發票金稅接口開票接口從而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自動開票批量開票,詳情可以參考 金稅接口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開票接口。